原告:趙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邯鄲市邯山區(qū)。委托訴訟代理人:劉紅杰,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訴訟代理人:馮素燕,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高志剛,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邯鄲市永年區(qū)。被告:郭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邯鄲市叢臺區(qū)。
原告趙某與被告高志剛、郭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原告趙某于2018年12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趙某的撤訴申請,符合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趙某撤訴。
審判員 劉慧田
書記員: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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