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保靖縣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保檢一部刑訴〔2020〕124號
被告人向某甲,男性,195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4331251953********,土家族,文化程度小學,戶籍所在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縣,住湖南省保靖縣**鎮(zhèn)**村**組,因涉嫌強制猥褻罪,經保靖縣公安局決定,于2020年10月25日被保靖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強制猥褻罪,經保靖縣檢察院批準,于2020年11月4日被保靖縣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經保靖縣人民檢察院決定于2020年12月3日被保靖縣公安局依法執(zhí)行取保候審。
本案由湘西州保靖縣公安局偵查機關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向某甲涉嫌強制猥褻罪,于2020年11月23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2020年11月25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
被告人向某甲常年一人在村里從事農業(yè)生產,其妻子張某某一直在保靖縣城帶孫子讀書很少回家,夫妻分居兩地,向雖因年紀偏大失去過夫妻性生活的能力,但有時候會產生想過夫妻生活的想法,因妻子不在身邊而無處發(fā)泄。向某甲通過觀察發(fā)現(xiàn)本村村民向某乙的妻子魯某某智力較為低下,言語表達不清,便產生想到魯某某身上發(fā)泄性沖動的想法。2020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中午,向某甲在本村巖下組村民向某己家坎下的路上碰到了魯某某,向趁四周無人之際便強行將魯某某抱住,并將手強行伸進魯某某的褲子內用手摸其的下身及臀部和外陰部,在遭到魯?shù)姆纯怪箅x開。2020年10月23日上午,向某甲從龍山縣**鎮(zhèn)**趕集回家,大約當日中午12時許,其在家中吃完飯喂好牲口后便到自己家的園圃查看,在園圃轉了一圈之后便去本寨有個小地名叫“**廠(音,土話)”的地方查看自己土里的蘿卜菜的長勢情況。向某甲來到“**廠”自己土里的時候,看見魯某某正在自己蘿卜菜菜土旁邊的一臺土里扯草。向便以魯某某先前未曾經過其同意扯了自己家的萵筍菜秧苗為由,吼了魯某某幾句。魯某某聽到后,便和向某甲發(fā)生口角爭執(zhí)起來。向某甲看了一下四周沒有人,便產生猥褻魯某某的想法。于是向從自己的蘿卜菜菜土走到魯某某的旁邊,向趁魯不注意從側面用自己的雙手抱住魯?shù)难?,魯不從,兩人抓扯倒地。倒地后,向某甲仍然用其左手緊緊抱著魯某某的腰部,魯某某面朝上睡在地上,向某甲用騰出來的右手將魯某某的褲子脫至膝蓋位置。魯某某的大腿及陰部露出來后,向某甲就先用右手摸魯某某的陰部,后又用自己的右手食指插進魯某某的陰道內,右手食指插進了兩個半指節(jié)的深度,然后用食指在其陰道里面摳動。整個過程中,魯某某一直在不停的掙扎并嘴上不停的亂喊亂罵向某甲,還用手抓住向某甲的陰部。向被抓疼后,同時怕別人發(fā)現(xiàn),便將手指從魯某某的陰道里面抽出來。然后從地上爬起來迅速的離開現(xiàn)場,整個事件發(fā)生持續(xù)了大約5分鐘。案發(fā)后魯某某經過保靖縣人民醫(yī)院婦科檢查發(fā)現(xiàn)其陰部有擦傷。后經湘西州雙雄司法鑒定所鑒定魯某某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書證:接報案登記表、回執(zhí);立案決定書;現(xiàn)場檢測報告;戶籍證明;到案經過;鑒定聘請書/受理書;鑒定意見通知書;扣押決定書、扣押物品清單、保靖縣人民醫(yī)院診斷證明書、被告人向某甲的傷情照片、被告人向某甲的殘疾證、疾病診斷書;2.證人向某乙、向某丙、向某丁、向某戊、田某某的證言;3.被害人魯某某的陳述;4.被告人向某甲的供述與辯解;5.司法鑒定意見書:湘西州雙雄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意見書、湖南武陵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意見書;6.現(xiàn)場勘驗筆錄、辨認筆錄:被害人魯某某指認被害現(xiàn)場筆錄及照片、被告人向某甲指認作案現(xiàn)場筆錄及照片、現(xiàn)場勘查筆錄及照片。
本院認為,被告人向某甲猥褻患有精神分裂癥,無性防衛(wèi)能力的被害人魯某某,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guī)定,涉嫌強制猥褻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案發(fā)后,被告人向某甲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向某甲在審查起訴階段自愿認罪認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法可以從寬處理;審查起訴階段,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被害人向被告人出具了諒解書,可酌情對被告人從輕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保靖縣人民法院
檢察官:周彪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1.被告人現(xiàn)在被取保候審于保靖縣***鎮(zhèn)***村***號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2冊、光盤2張
3.《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4.《量刑建議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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