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谑协偵絽^(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海瓊檢一刑訴〔2020〕Z260號
被告人唐某某,男,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600041991********,漢族,初中文化程度,戶籍所在地海南省??谑协偵絽^(qū)**鎮(zhèn)**村委會**村**號,住原戶籍地,農(nóng)民。因犯強奸罪,于2009年2月23日被??谑协偵絽^(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12年2月8日刑滿釋放。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20年7月31日被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經(jīng)本院批準被執(zhí)行逮捕。
本案由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唐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20年9月22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已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師、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一、2020年1月30日15時30分許,黃某某(另案處理)與被害人邱某某因瑣事發(fā)生糾紛,黃某某指使陳某甲(另案處理)帶人毆打邱某某,陳某甲便和被告人唐某某等人在??谑忻捞m區(qū)演豐鎮(zhèn)**村上島咖啡基地門口處毆打邱某某的臉部和胸部,致邱某某三顆牙齒脫落、右側肋骨骨折。經(jīng)??谑忻捞m區(qū)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邱某某右側第7、8、9、11、12肋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二、2020年5月21日22時30分許,被告人唐某某在海口市瓊山區(qū)紅旗鎮(zhèn)紅旗大道212號麥樂園水吧二樓內(nèi)喝酒時與隔壁桌的被害人林某某發(fā)生沖突,隨后唐某某持刀將林某某的左前臂、腹部等多處砍傷。經(jīng)海口市瓊山區(qū)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林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2020?7月31日,公安民警在??谑忻捞m區(qū)海府一橫路香村廚房飯店抓獲被告人唐某某。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戶籍信息、到案經(jīng)過等物證、書證;
2.證人陳某乙、王某某的證言;
3.被害人邱某某、林某某的陳述;
4.被告人唐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5.法醫(y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等鑒定意見;?
6.現(xiàn)場勘驗、檢查、辨認等筆錄。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唐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唐某某兩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二人輕傷二級,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唐某某認罪認罰,建議判處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海口市瓊山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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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何春艷
????????????????????????????書??記??員:王文卓
?2020年10月21日
附:1.被告人唐某某現(xiàn)羈押于??谑械诙词厮?/span>
2.移送全部案件材料和證據(jù)三冊;
3.認罪認罰具結書1份、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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