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黃檢一部刑訴〔2020〕67號
被告人姬未爭,男,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1329301990********,漢族,大學文化,戶籍所在地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qū),住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qū)**小區(qū)**號樓**單元**室。因涉嫌犯有詐騙罪,于2019年6月21日被黃驊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jīng)本院批準,于2019年7月25日被黃驊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
本案由黃驊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姬未爭涉嫌詐騙罪,于2019年9月24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2019年9月24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怼?/span>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1.2018年底,被告人姬未爭因生意失敗產(chǎn)生債務,于是采取允諾高額利息的方式對外借款。為了取得借款人的信任,被告人姬未爭采取多方拆借的方式應對討債,從而產(chǎn)生大量債務。與其同時,被告人姬未爭開始在網(wǎng)絡上參與賭博。被告人姬未爭在未告知吳某某自己經(jīng)濟現(xiàn)狀的情況下多次向吳某某借款,用于償還其他借款利息和本金。在仍然拖欠吳某某38.2萬元的情況下,為了繼續(xù)騙得吳某某的借款,被告人姬未爭虛構囤沙生意的事實,以高回報誘騙吳某某入股投資,繼續(xù)騙取吳某某18.5萬元,用于償還借款和網(wǎng)絡賭博。截至案發(fā),被告人姬未爭共計騙取吳某某現(xiàn)金56.7萬元。
2.2019年5月27日,被告人姬未爭隱瞞巨額債務的真相,虛構周轉資金的事實,騙取王某某15萬元,李某某10萬元,冉某某15萬元,用于償還借款和網(wǎng)絡賭博。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書證:轉款憑證、銀行交易明細、戶籍信息;2.證人劉某某的證言;3.被害人吳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冉某某的陳述;4.被告人姬未爭的供述與辯解;5.辨認筆錄;6.電子數(shù)據(jù):微信記錄截圖。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姬未爭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姬未爭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姬未爭認罪認罰,酌定從輕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法院
檢察員:王??蕾
????閆文成
2020年2月20日
附:
????1.被告人現(xiàn)羈押在黃驊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四冊。
3.《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