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鞏義市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鞏檢一部刑訴〔2020〕382號
被告人李某某,女,1978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101811978********,漢族,初中畢業(yè),農(nóng)民,戶籍所在地河南省鞏義市,住鞏義市回郭鎮(zhèn)**村**街**號。因為賭博提供條件于2020年1月15日被鞏義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并處罰金壹仟元。因涉嫌開設賭場罪,于2020年1月21日被鞏義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9日被鞏義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被告人王某某,男,1978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101811978********,漢族,中專畢業(yè),農(nóng)民,戶籍所在地河南省鞏義市,住鞏義市回郭鎮(zhèn)**村**街**號。因涉嫌開設賭場罪,于2020年2月2日被鞏義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本案由鞏義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于2020年8月20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17年8月,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在鞏義市回郭鎮(zhèn)龍祥花苑東門對面共同投資一射擊館。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二人在店內(nèi)先后放置三臺蘋果機供他人賭博,非法獲利16272元。
2020年2月2日,被告人王某某到鞏義市公安局回郭鎮(zhèn)分局鎮(zhèn)東派出所投案。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蘋果機三臺;2.戶籍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到案經(jīng)過、記賬本復印件、鞏義市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情況說明等書證;3.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的供述與辯解;4.辨認筆錄。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認罪認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從寬處理。建議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可以適用緩刑;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可以適用緩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鞏義市人民法院
檢??察??官:吳家林
檢察官助理:喬??林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附件:
1.被告人李某某現(xiàn)取保候審于鞏義市回郭鎮(zhèn)**村**街**號;被告人王某某現(xiàn)取保候審于鞏義市回郭鎮(zhèn)**村**街**號。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共二冊,補充材料二份。
3.《認罪認罰具結書》二份。
4.《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一份。
5.?隨案移送蘋果機三臺,筆記本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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