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無錫市梁某某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錫梁檢刑檢刑訴〔2020〕947號???????????????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9年**月**日生,公民身份號碼5323011989********,彝族,高中肄業(yè),無業(yè),出生地云南省楚雄市,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鎮(zhèn)**村委會**社**號。被告人李某某曾因盜竊罪,于2019年7月被無錫市梁某某人民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盜竊罪,于2020年9月12日被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10月12日被該分局取保候審,由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執(zhí)行取保候審。???
本案由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盜竊罪,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2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李某某同意本案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20年8月至9月間,被告人李某某先后多次在無錫市梁某某**小區(qū)、**花苑等地,盜竊他人放在家門口的運動鞋共6雙。
????1.2020年8月24日晚,被告人李某某在無錫市梁某某尚**小區(qū)**號**室門口,竊得黑色阿迪達斯運動鞋和黑色耐克運動鞋各1雙(經(jīng)鑒定,均系正品);隨后又在無錫市梁某某**小區(qū)**號**室門口,竊得白色阿迪達斯“椰子”運動鞋和藍色耐克運動鞋各1雙(經(jīng)鑒定,均系仿品)。
????2.2020年8月30日晚,被告人李某某在無錫市梁某某**花苑**號**室門口,竊得黑色阿迪達斯“椰子”運動鞋1雙(經(jīng)鑒定,系仿品)。
3.2020年9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李某某在無錫市梁某某**城**號**室門口,竊得米黃色阿迪達斯“椰子”運動鞋1雙(經(jīng)鑒定,系仿品)。
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被盜物品均被公安機關查獲并發(fā)還給被害人。???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人口信息查詢、刑事案件偵破經(jīng)過、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發(fā)還清單等書證;?
2.證人錢某某等人的證言;
3.被害人陳某某等人的陳述;?
4.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5.阿迪達斯體育(中國)有限公司、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合伙公司出具的鑒定文書;
6.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制作的扣押筆錄、辨認筆錄;?
7.無錫市公安局梁溪分局調取的監(jiān)控視頻。?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李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某某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無錫市梁某某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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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李曉艷?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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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被告人李某某現(xiàn)取保候審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鎮(zhèn)**村委會**號。?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2冊。?
3.適用速裁程序建議書1份。???
4.認罪認罰具結書1份。???
????5.量刑建議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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