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穗海檢訴刑訴〔2020〕576號
被告人林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08821988********,漢族,文化程度本科,戶籍地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qū)**路**號**花園**棟**房。因本案于2019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經本院批準逮捕,同日被逮捕。
辯護人陳金鑫,廣東紅棉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郭某某,男,1978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08241978********,漢族,文化程度大專,戶籍地廣東省雷州市**大道**號。因本案于2019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經本院批準逮捕,同日被逮捕。
辯護人陳云龍,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陳某甲,外號五仔,男,1989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08821989********,漢族,文化程度小學,戶籍地廣東省雷州市附城鎮(zhèn)**村**號。因本案于2019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經本院批準逮捕,同日被逮捕。
辯護人鄧秋平,廣東楓晟明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吳某某,外號豆芽,男,1976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08241976********,漢族,文化程度初中,戶籍地廣東省雷州市**鎮(zhèn)**村**號**房。2012年10月15日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2013年1月12日刑滿釋放。因本案于2019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經本院批準逮捕,同日被逮捕。
辯護人陳文強,廣東都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朱某某,男,1991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08821991********,漢族,文化程度高中,戶籍地廣東省雷州市調風鎮(zhèn)**村**號**號。因本案于2019年10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經本院批準逮捕,同日被逮捕。
本案由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qū)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林某某、郭某某、陳某甲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告人吳某某、朱某某涉嫌賭博罪,于2019年11月5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及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間,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二次,退回補充偵查二次。
經依法審查查明:
一、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林某某在其位于本市海珠區(qū)琶洲新村的住處向被告人陳某甲、郭某某、吳某某提供金玖網、999網、百順網、鼎盈網等賭博網站的股東及代理賬號,陳某甲、郭某某利用上述賬號開通的會員賬號接受他人投注,同時林某某、陳某甲、郭某某、吳某某等人在賭博賬號中占成,按比例共同承擔下家輸贏結果,具體如下:
1、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陳某甲在其位于本市海珠區(qū)東曉南路錦麗居的住處向陳某乙(微信昵稱大財主)提供從林某某處獲得的999網代理賬號kkk515、百順網代理賬號gd3322、kk8870。其中,2019年4月林某某、郭某某、吳某某、陳某甲均在代理賬號kk8870的上級股東賬號yt16888中占一成。經統(tǒng)計,陳某甲與陳某乙通過銀行賬戶、微信及支付寶轉賬交收的賭資共計人民幣355247元。
2、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陳某甲向盧某某(微信昵稱心狠手辣)提供從林某某處獲得的999網股東賬號kk212及該賬號開出的會員賬號kk797,其中盧某某直接與林某某交收賭資,陳某甲在上述賬號中占2至2.5成。
經統(tǒng)計,林某某與陳某甲交收的陳某乙賬號賭資共計人民幣384651元;交收的盧某某賬號賭資共計人民幣257623元。
3、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郭某某向何光靄(微信昵稱臘腸仔)提供從林某某處獲得的鼎彩網站管理賬號kk9988開出的會員賬號ldz001等賬號,林某某、郭某某、陳某甲、吳某某分別在上述管理賬號kk9988中占1至3成。經統(tǒng)計,郭某某與何光靄通過銀行及微信等交收的賭資共計人民幣761167元。
二、2019年1月至2月,被告人吳某某利用在林某某處獲得的999網站賬號利用排列五賭博,并接受微信好友“米佬”的下注以及“米佬”所接受的微信好友“大五”、“游秋?!薄ⅰ笆葜椤钡热说南伦?,由吳某某在其賭博賬號操作。經統(tǒng)計,吳某某與“米佬”交收的賭博網站返水及開獎輸贏數額共計人民幣88315元。
2019年1月至4月,吳某某利用在林某某處獲得的金玖網會員賬號kk787、kk965等,由吳某某負責操作下注,林某某、郭某某、陳某甲、“米佬”、“大五”等人參股,按比例共同承擔輸贏結果。其中上述賬號在2018年12月23日的輸贏結果為103816;2018年12月24日的輸贏結果為44930;2019年1月18日的輸贏結果為66804,吳某某領取工資2100元;2019年2月1日的輸贏結果為273003;吳某某領取工資1200元;2019年2月26日的輸贏結果為213025,吳某某領取工資1300元。
三、2019年6月,被告人朱某某向被告人陳某甲、同案人林某某、鄭某某提供越南五分彩股東賬號aa0888、代理賬號aaa5858,由朱某某操作該賭博賬號,陳某甲、林某某、鄭某某在上述賬號中占成,按比例共同承擔輸贏結果。經查,股東賬號aa0888在2019年6月11日的有效金額為人民幣619920元,輸贏結果為154224。
2019年7月5日,被告人林某某、郭某某、陳某甲、吳某某被抓獲。2019年10月21日,被告人朱某某被抓獲。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物證、書證;
2、同案人邱某某、林某某、鄭某某的供述;
3、被告人林某某、郭某某、陳某甲、吳某某、朱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4、勘驗筆錄;
5、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林某某、郭某某、陳某甲、吳某某無視國家法律,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他人投注,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吳某某、朱某某無視國家法律,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林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郭某某、陳某甲、吳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林某某、郭某某、陳某甲、吳某某、朱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林某某、郭某某、陳某甲、吳某某、朱某某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員:葉唯偉
2020年4月30日
附:
????1.被告人林某某、郭某某、陳某甲、吳某某、朱某某現(xiàn)押于廣州市海珠區(qū)看守所。
2.案卷10冊18卷,光盤13張,U盤1個。
3.扣押被告人林某某的2臺手機、7張銀行卡、1臺電腦主機、1臺筆記本電腦;被告人郭某某的1臺手機;被告人陳某甲的1臺手機、1臺筆記本電腦;被告人吳某某的2臺手機、1臺筆記本電腦、19張銀行卡;被告人朱某某的3臺手機、1臺筆記本電腦(詳見涉案物品移交清單NO:1303970、1303972-1303975)。上述物品現(xiàn)存于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qū)分局,請依法處理。
4.凍結被告人林某某的廣東南粵銀行賬戶62312881000********余額;凍結被告人吳某某的招商銀行賬戶62148375********余額,請依法處理。
5.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1份、量刑建議書6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5份、認罪認罰具結書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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