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黑九檢一部刑訴〔2020〕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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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自然情況 |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2310851985********,漢族,高中文化,無固定職業(yè),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黑河市嫩江縣,住黑龍江省黑河市嫩江縣**社區(qū)**區(qū)**單元**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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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前科劣跡 |
行政處罰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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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處罰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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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措施 情況 |
刑事拘留(墾區(qū)公安局九三分局)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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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qū)彛▔▍^(qū)公安局九三分局) |
2020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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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案件 流程 |
本案由黑龍江省墾區(qū)公安局九三分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20年5月29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當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dǎo)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速裁程序?qū)徖怼?/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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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實 |
2020年1月24日19許,被告人王某某酒后駕駛牌照號為黑R****8號轎車行駛至黑龍江省農(nóng)墾九三管理局工商所附近時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jīng)鑒定,王某某血液中檢出乙醇,乙醇含量為153.44mg/l00ml。到案后,王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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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據(jù) 清 單 |
1.書證 |
戶籍證明、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到案經(jīng)過、當事人血樣提取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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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證人楊某某、賈某某證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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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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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齊齊哈爾和平醫(yī)院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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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警視頻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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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王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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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認定 |
被告人王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㈡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yīng)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對其處罰。被告人王某某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真誠悔罪并愿意接受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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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節(jié) |
法定從輕 |
認罪認罰、坦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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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從輕 |
無前科劣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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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議 |
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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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依據(jù) |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提起公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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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被告人王某某現(xiàn)被取保候?qū)徲谧∷?/span>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2冊58頁; 3.《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一份; 4.《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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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九三人民法院?
檢察員:武彧
2020年6月4日
本起訴書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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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㈠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㈡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㈢從事校車業(yè)務(wù)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㈣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gòu)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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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guān)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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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jīng)查清,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yīng)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yīng)當做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jù)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yīng)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并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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