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大洼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大檢刑檢二部刑訴〔2020〕231號
被告人羅某某,女,199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2111211992********,漢族,初中,戶籍所在地:遼寧省盤錦市大洼區(qū)**鎮(zhèn)**社區(qū)**號**,住址:遼寧省盤錦市大洼區(qū)**鎮(zhèn)**小區(qū)**,無犯罪前科。因涉嫌詐騙罪,于2020年6月19日被盤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刑事拘留,經(jīng)我院批準,于2020年7月1日被盤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執(zhí)行逮捕。
本案由盤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羅某某涉嫌詐騙罪,于2020年8月27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2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2020年8月27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怼?/span>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羅某某在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與被害人席某某戀愛期間,以仙家上身、自己患病、買房子為由,共計騙取被害人席某某人民幣21.19萬元,所得贓款被其揮霍。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被告人羅某某的供述;被害人席某某的陳述;證人盧某某的證言;微信交易記錄;微信聊天記錄;審計報告;辨認筆錄;案件來源、到案經(jīng)過;戶籍證明等。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羅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羅某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網(wǎng)絡詐騙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21.19萬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羅某某認罪認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從寬處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提起公訴。
此致
大洼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官:白永紅
檢察官助理:郭曉穎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1.被告人現(xiàn)羈押于盤錦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3冊
3.《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4.《量刑建議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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