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陰縣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湘陰檢一部刑訴〔2020〕197號
被告人羅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306241988********,漢族,小學文化,無業(yè),湖南省湘陰縣人,住湘陰縣**鄉(xiāng)**村**組。因犯盜竊罪于2005年被湘陰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因犯搶劫罪于2008年被湘陰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因犯盜竊罪于2014年1月17日被屈原管理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五千元人民幣;因犯盜竊罪于2015年12月8日被湘陰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12月8日被湘陰縣公安局行政拘留二十日,強制隔離戒毒二年;因犯盜竊罪、故意傷害罪于2017年6月19日被湘陰縣人民法院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因涉嫌盜竊罪于2020年11月14日被湘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2月10日經(jīng)本院批準逮捕,次日由湘陰縣公安局執(zhí)行。
被告人羅某某,男,1991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306241991********,漢族,小學文化,務工,湖南省湘陰縣人,住湘陰縣**鄉(xiāng)**村**組。因涉嫌盜竊罪,于2020年11月14日被湘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0日經(jīng)本院批準逮捕,次日由湘陰縣公安局執(zhí)行。
本案由湘陰縣公安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羅某某、羅某某涉嫌盜竊罪,于2020年12月21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各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guī)定,告知被害人有權(quán)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師、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怼?/span>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20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羅某某、羅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湘陰縣共同實施偷盜作案五次,盜得物品共計價值人民幣8020元。
1、2020年10月24日下午13時許,羅某某、羅某某來到湘陰縣**鎮(zhèn)**村,從被害人陳某某家中偷得洋鴨7只。經(jīng)鑒定,被盜洋鴨共價值1400元;
2、2020年10月24日下午14時許,羅某某、羅某某來到湘陰縣**鎮(zhèn)**村,從被害人余某某家中偷得母雞4只。經(jīng)鑒定,被盜母雞共價值480元;
3、2020年10月29日凌晨3時,羅某某、羅某某等人來到湘陰縣**鎮(zhèn)**村,從被害人陳某某家中偷得母雞13只、洋鴨3只。經(jīng)鑒定,被盜雞鴨共價值1340元;
4、2020年11月13日14時許,羅某某、羅某某來到湘陰縣**小區(qū),偷得被害人梁某某停放在小區(qū)地坪的紅色天鷹女士摩托車一輛。經(jīng)鑒定,被盜摩托車價值2500元;
5、2020年11月13日15時許,羅某某、羅某某來到湘陰縣**社區(qū),從偷得被害人韓某某停放在該社區(qū)**超市附近的藍色立馬牌電動摩托車一輛。經(jīng)鑒定,被盜電動摩托車價值2300元。
2020年11月13日,羅某某、羅某某被抓獲歸案。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到案經(jīng)過、戶籍資料等書證;2.證人熊某某等的證言;3.被害人陳某某、余某某等的陳述;4.被告人羅某某、羅某某的供述與辯解;5.價格認證結(jié)論書;6.辨認、指認等筆錄;7.現(xiàn)場監(jiān)控視頻等電子數(shù)據(jù)。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羅某某、羅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羅某某、羅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二被告人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羅某某、羅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應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被告人羅某某在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兩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從寬處理。建議判處被告人羅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判處被告人羅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湘陰縣人民法院
檢察官:陳玥希
檢察官助理:焦宇翔
(院?。?/span>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1.被告人羅某某、羅某某現(xiàn)押湘陰縣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共二冊;
3.《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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