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濟納旗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額檢公訴刑訴〔2020〕32號
被告人蔣某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5109211969********,漢族,中專文化程度,無業(yè),戶籍所在地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住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鎮(zhèn)**街**號。2019年9月27日因毆打他人被額濟納旗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19年11月26日被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阿拉善盟額濟納旗公安局取保候?qū)彛?020年6月4日由我院決定對其取保候?qū)彙?/span>
本案由額濟納旗公安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蔣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20年6月4日向本院移送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6月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2020年6月4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權(quán)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害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7月4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15日(2020年7月5日至7月19日)。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9月5日22時許,在額濟納旗**蘇木**嘎查**鉆井隊施工工地,被害人楊某某酒后前往鉆井現(xiàn)場與正在施工的被告人蔣某某發(fā)生爭執(zhí),隨后楊某某與蔣某某互相用拳頭毆打?qū)Ψ?其間蔣某某將楊某某推倒在擺放有大量鋼管的鉆井現(xiàn)場。2019年9月6日楊某某前往額濟納旗蒙醫(yī)院就診。2019年9月7日楊某某前往額濟納旗人民醫(yī)院就診,檢查結(jié)果為脾包膜下血腫、多部位損傷,并住院治療。2019年9月10日額濟納旗人民醫(yī)院診斷結(jié)果為楊某某脾包膜下血腫遲發(fā)性破裂、失血性休克、多部位損傷。當日楊某某被轉(zhuǎn)院至中國人民解放軍63600部隊醫(yī)院進行剖腹探查、脾切除、腹腔沖洗引流手術(shù)。
2019年11月11日額濟納旗公安局聘請甘肅科證司法鑒定所對被害人楊某某進行人體損傷程度鑒定,證實楊某某人體損傷程度被鑒定為重傷二級。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書證;2.證人證言;3.被害人的陳述;4.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鑒定意見;6.現(xiàn)場勘驗、檢查、辨認、指認等筆錄。?
本院認為,被告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蔣某某在案發(fā)現(xiàn)場明知他人報警的情況下沒有離開現(xiàn)場,且在民警對其傳喚時主動到案如實供述,具有自首的法定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其在案發(fā)后從偵查階段到審查起訴階段均如實供述,具有坦白的法定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在審查起訴階段其自愿認罪認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其在審查起訴階段對被害人賠償了部分醫(yī)療費用,但并未得被害人的諒解。建議判處被告人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上二年六個月以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額濟納旗人民法院
檢察官:鄧海霞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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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被告人現(xiàn)被取保候?qū)彛娫挘?999729****。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3冊,光盤10張。
3.《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量刑建議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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