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德??h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 德檢一部刑訴〔2020〕88號
???被告人梁某某,曾用名梁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區(qū),居民身份證號碼452601********001X,壯族,??莆幕瑹o業(yè),住**市**區(qū)**局**區(qū)*棟*單元***元。因涉嫌賭博罪,2020年9月14日經本院批準逮捕,次日由德??h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
被告人陸某某,女,19**年11月23日出生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市,居民身份證號碼452601********0021,壯族,中專文化,無業(yè),住**市****巷**苑*棟****號。因涉嫌賭博罪,2020年9月14日經本院批準逮捕,次日由德??h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
????本案由德??h公安局終結,以被告人梁某某、陸某某涉嫌賭博罪,于2020年9月24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當日己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被告人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3年,被告人梁某某、陸某某經共謀,陸某某收取他人賭博“六合彩”賭資后報給梁某某,梁某某按賭資11%作為報酬付給陸某某。2013年9月6日至2018年12月20日,陸某某通過農業(yè)銀行、工商銀行卡匯給梁某某“六合彩”賭資共計690080元,梁某某轉給陸某某中獎額及報酬共計482650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陸某某通過微信轉給梁某某“六合彩”賭資共計160590元,梁某某通過微信轉給陸某某中獎額及報酬共計132510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書證;
2.證人黃某某等人的證言;
3.被告人梁某某、陸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梁某某、陸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梁某某、陸某某以營利為目的,利用香港“六合彩”開獎信息,聚眾賭博,涉賭金額達80萬余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之規(guī)定,構成賭博罪。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德保縣人民法院
檢察官: 唐榮
檢察官助理:韋棋議
2020年10月15日
附:1.被告人梁某某現羈押于德??h看守所;被告人陸某某現羈押于百色市第二看守所。
????2.案卷六冊,《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建議書》各二份,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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