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商睢一部刑訴〔2019〕154號
被告人陳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4114241994********,漢族,初中,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縣,住河南省**縣**鎮(zhèn)**村委會*組***號,因涉嫌詐騙罪,經(jīng)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決定,于2019年6月21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詐騙罪,經(jīng)睢陽區(qū)檢察院批準,于2019年7月26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逮捕。
被告人王某某,女性,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4114241993********,漢族,初中,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縣,住河南省**縣**鄉(xiāng)****村*號,因涉嫌犯有詐騙罪,經(jīng)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決定,于2019年6月21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詐騙罪,經(jīng)睢陽區(qū)檢察院批準,于2019年7月26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逮捕。因涉嫌詐騙罪經(jīng)本院決定于2019年10月14日對其取保候?qū)彙?/span>
被告人高某某,男性,199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4114241996********,漢族,初中,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縣,住河南省**縣**鎮(zhèn)**村委會*組***號,因涉嫌犯有詐騙罪,經(jīng)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決定,于2019年6月21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詐騙罪,經(jīng)睢陽區(qū)檢察院批準,于2019年7月26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逮捕。因涉嫌詐騙罪經(jīng)本院決定于2019年10月14日對其取保候?qū)彙?/span>
被告人彭某某,女性,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624211994********,漢族,初中,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縣,住河南省**縣*****村委會****村*組***號,因涉嫌犯有詐騙罪,經(jīng)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決定,于2019年6月21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詐騙罪,經(jīng)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決定,于2019年7月27日被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取保候?qū)?。因涉嫌詐騙罪經(jīng)本院決定于2019年11月1日繼續(xù)對其取保候?qū)彙?/span>
本案由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高某某、彭某某涉嫌詐騙罪,于2019年9月25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9月2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dǎo)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辯護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普通程序?qū)徖?/span>。本院于2019年10月26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15日。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18年9月,被告人陳某某接受河南挺博士有限公司官方代理(后更名為河南通保萊實業(yè)有限公司官方代理)安徽淮北云逸電子貿(mào)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別名瑤瑤、另案處理)?的招募,成為河南挺博士有限公司商丘總代理(后更名為河南通保萊實業(yè)有限公司商丘總代理)后,在河南省柘城縣設(shè)立了柘城縣多心貿(mào)易有限公司。被告人陳某某明知河南挺博士有限公司和河南通保萊實業(yè)有限公司提供的抑菌液和黃精人參鹿鞭固體飲料等產(chǎn)品不具有治療、提高男性性功能的功效,仍然根據(jù)王某某提供產(chǎn)品介紹資料和銷售操作手冊,招聘培訓(xùn)了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彭某某和王某某(已不訴)、豆某某(已不訴)、王某某(已不訴)、李某某(已不訴)、曹某(已不訴)、耿某某(已不訴)、季某某(已不訴)、邢某某(已不訴)、楊某某(已不訴)、海某某(已不訴)、白某(已不訴)、劉某某(已不訴)、郭某(已不訴)等銷售人員,組織她們分別在柘城縣“兆?;▓@”門面房二樓柘城愛康運營中心和商丘市聯(lián)合大廈8樓811室通過手機微信群傳發(fā)信息、物色男性好友,向男性好友宣傳虛假的可以治療、提高男性性功能的產(chǎn)品功效,騙取信任后向不同地區(qū)的被害人高價銷售由河南通保萊實業(yè)有限公司低價提供的不具有治療、提高男性性功能的抑菌液、黃精人參鹿鞭固體飲料等產(chǎn)品。自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陳某某組織的上述銷售人員銷售由河南通保萊實業(yè)有限公司低價提供的不具有治療、提高男性性功能的抑菌液、黃精人參鹿鞭固體飲料等產(chǎn)品,金額共計29.2萬余元。上述銷售人員提成8.7萬余元,被告人陳某某得款20余萬元.
案發(fā)后,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彭某某退贓款93000元、54100元、42000元。被告人到案后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物證:現(xiàn)場照片、抑菌液、黃精人參鹿鞭固體飲料照片、銷售操作手冊、快遞單等;2.書證: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高某某、彭某某戶籍證明、到案經(jīng)過、微信交易、轉(zhuǎn)賬記錄、微信聊天記錄、勞動合同書、入職登記表、考勤表、銀行交易明細單、通寶萊產(chǎn)品介紹、退贓證明、商丘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證明等;3.證人證言:證人王某某、豆某某、王某某、李某某、曹某、耿某某影、季某某、邢某某、楊某某、海某某、白某、劉某某、郭某、徐某的證言:4.被害人陳述:被害人張某某、高某某、閆某、李某、戚某某、張某、王某某、張某某、王某某、王某某、孫某某、趙某、霍某某、宋某某、顧某、李某某、相里某某、王某某、潘某某、張某某、汪某某、史某某、馬某某、溫某某、易某某、丁某某、張某某、李某某、劉某某、靳某某、景某某、李某某、趙某某、尹某某、寧某、陳某、朱某、姚某某、李某某、黃某某、秦某某、王某某、車某某、董某某、李某某、孫某某、宋某、曾某某、陳某某、孟某某、杜某、楊某某的陳述;5.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高某某、彭某某的供述與辯解;6.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搜查、現(xiàn)場勘驗、檢查、辨認筆錄。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高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高某某、彭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dāng)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高某某、彭某某自愿認罪認罰,已簽署《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被告人陳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建議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20000元;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3000元;判處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商丘市睢陽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員:辛學(xué)軍
????????麻松濤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附:
????1.被告人陳某某現(xiàn)羈押于商丘市看守所,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彭某某現(xiàn)取保候?qū)徳诩摇?/span>
2.案卷材料和證據(jù)18冊。
3.證人名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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