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qū)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黑齊富檢一部刑訴〔2019〕84號
被告人陳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2302041970********,漢族,初中文化程度,無職業(yè),戶籍所在地: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qū)**路**小區(qū)**號樓**單元**室,住址同戶籍所在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3月7日被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富拉爾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3月21日被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富拉爾基分局取保候?qū)彙?/span>
本案由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富拉爾基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陳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11月18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1月1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2019年11月18日已告知被害人近親屬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怼?/span>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3月6日20時50分許,被告人陳某某以85km/h的速度(該路段限速60km/h)駕駛黑E****6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黑B***1瑞江牌平板掛車沿G232國道由西向東行駛,當其行駛至90公里處的前庫勒鐵道路口時,因低頭撿車內(nèi)手電筒,依次與在鐵路道口等候火車通行的劉某甲駕駛的黑F****1東風牌普通客車、被害人楊某某(男,43歲)駕駛的黑B****0長城牌輕型普通貨車、被害人田某某(男,歿年24歲)駕駛的黑B****9奧迪牌小型轎車、劉某乙駕駛的黑M****3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的黑M***9泰騁牌重型倉欄式半掛車相撞,造成黑B****9奧迪牌小型轎車駕駛員田某某當場死亡,乘車人王某甲(女,48歲)、馬某某(男,39歲)、韓某某(男,35歲)、黑B****0長城牌輕型普通貨車駕駛員楊某某受傷,四臺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陳某某負交通事故全部責任、被害人田某某、王某甲、馬某某、韓某某、楊某某無責任。經(jīng)鑒定,被害人田某某符合機動車作用導致顱腦損傷而死亡;被害人馬某某所受損傷評定為輕傷一級,傷殘九級;被害人王某甲所受損傷評定為輕傷一級,傷殘十級;被害人韓某某腰所受損傷評定為輕傷二級。
經(jīng)偵查,事故發(fā)生后,被告人陳某某在事故現(xiàn)場等候公安機關處理并積極搶救被害人,主動表示認罪認罰。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物證肇事車輛照片5張、受損車輛照片16張;
書證戶籍證明、案件偵破經(jīng)過、駕駛?cè)诵畔⒉樵兘Y果單、認罪認罰具結書等;
2.證人王某乙的證言;
3.被害人王某甲、馬某某、韓某某、楊某某等7人的陳述;
4.被告人陳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5.齊齊哈爾和平醫(yī)院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4份、齊齊哈爾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書3份、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qū)公安司法法醫(yī)學尸體鑒定文書、齊齊哈爾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檢查驗報告2份、齊齊哈爾市俊通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3份、齊哈爾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富拉爾基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6.道路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查筆錄、現(xiàn)場圖、現(xiàn)場照片。
上述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陳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本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超速駕駛機動車,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被告人陳某某在原地等候公安機關處理,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對其從寬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qū)人民法院
檢察員:李春蘭
2019年12月17日
附:?
1.案卷材料和證據(jù)2冊;
2.《認罪認罰具結書》一份。
本起訴書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jīng)查清,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jù)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并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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