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
侯少輝(河北順治律師事務所)
張某豪
劉某某
徐瑞德
仝某某
原告邢某,女,住定州市。
委托代理人侯少輝,河北順治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張某豪,男,住定州市。
法定代理人邢某,系原告張某豪之母。
被告劉某某,女,住定州市。
委托代理人徐瑞德,男,住定州市。
被告仝某某,男,住定州市。
本院于2015年1月13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邢某、張某豪與被告劉某某、仝某某不當?shù)美m紛一案,依法由審判員任建民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邢某及其委托代理人侯少輝、原告張某豪法定代理人邢某、被告劉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徐瑞德、被告仝某某均到庭參加訴訟。
本院認為,原、被告均認可賠償協(xié)議的內容,故對被告仝某某和被告劉某某簽訂的賠償協(xié)議,本院予以確認。賠償協(xié)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賠償金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應包括喪葬費用、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依法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被扶養(yǎng)人合理分割。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及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剩余部分公平分割。
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具有人身關系性質,該款專屬于其近親屬。該款不屬于死者遺產,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法律未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獲得者對死者債務承擔責任。因此,被告劉某某辯稱已償還死者債務,本院不予采信。
對于原告邢某和張某豪應得的賠償款項,被告劉某某應當返還給二原告,拒不返還的,構成不當?shù)美?。故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在合理范圍內的,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仝某某已將款項給付被告劉某某,原告起訴被告仝某某,本院不予支持。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原告邢某、張某豪款188345.05元;
二、駁回原告邢某對被告仝某某的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638元,訴訟保全費1845元,由原告邢某負擔1345元、被告劉某某負擔3138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原、被告均認可賠償協(xié)議的內容,故對被告仝某某和被告劉某某簽訂的賠償協(xié)議,本院予以確認。賠償協(xié)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賠償金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應包括喪葬費用、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依法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被扶養(yǎng)人合理分割。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及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剩余部分公平分割。
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具有人身關系性質,該款專屬于其近親屬。該款不屬于死者遺產,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法律未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獲得者對死者債務承擔責任。因此,被告劉某某辯稱已償還死者債務,本院不予采信。
對于原告邢某和張某豪應得的賠償款項,被告劉某某應當返還給二原告,拒不返還的,構成不當?shù)美?。故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在合理范圍內的,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仝某某已將款項給付被告劉某某,原告起訴被告仝某某,本院不予支持。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原告邢某、張某豪款188345.05元;
二、駁回原告邢某對被告仝某某的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638元,訴訟保全費1845元,由原告邢某負擔1345元、被告劉某某負擔3138元。
審判長:任建民
書記員:李釗宇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