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某
蔣愛明(河北伯雍律師事務所)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劉曉楓(河北馬健輝律師事務所)
原告:邵某某,農民。
委托代理人:蔣愛明,河北伯雍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授權。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唐山分公司),住所地唐山路南區(qū)新華西道60號。
代表人:李慶文,系公司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劉曉楓,河北馬健輝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授權。
原告邵某某與被告人保財險唐山分公司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蔣愛明,被告人保財險唐山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劉曉楓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原、被告簽訂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雙方形成保險合同關系,該合同法律關系明確且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為有效合同。在保險期限內,原告駕駛投保車輛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致車輛損壞,屬于保險事故。被告主張保險合同約定的第一索賠權益人為農行建南支行,但冀B×××××號車輛經鑒定并非全損,且原告系被保險人,且按時償還銀行貸款,故被告應在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范圍內賠償原告車輛損失13500元。原告在此次事故中開支的公估費675元、施救費10000元,共計10675元,屬為查明保險標的損失程度、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費用,應由被告承擔。故原告的訴訟請求,本院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薄⒌诹畻l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一款“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于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xié)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沒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第五十七條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shù)額在保險標的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shù)額?!?、第六十四條 ?“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薄ⅰ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一款“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起訴保險人,保險人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未要求第三者承擔責任為由抗辯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敝?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在車輛損失險范圍內賠償原告車輛損失13500元,并另賠償原告公估費、施救費10675元,共計24175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404元,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負擔。此款已由原告預交,被告在履行義務時一并給付原告404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如在上訴期滿后七日內未交納上訴費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本院認為,原、被告簽訂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雙方形成保險合同關系,該合同法律關系明確且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為有效合同。在保險期限內,原告駕駛投保車輛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致車輛損壞,屬于保險事故。被告主張保險合同約定的第一索賠權益人為農行建南支行,但冀B×××××號車輛經鑒定并非全損,且原告系被保險人,且按時償還銀行貸款,故被告應在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范圍內賠償原告車輛損失13500元。原告在此次事故中開支的公估費675元、施救費10000元,共計10675元,屬為查明保險標的損失程度、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費用,應由被告承擔。故原告的訴訟請求,本院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薄ⅰ吨腥A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一款“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于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xié)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沒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第五十七條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shù)額在保險標的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shù)額?!?、第六十四條 ?“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一款“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起訴保險人,保險人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未要求第三者承擔責任為由抗辯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在車輛損失險范圍內賠償原告車輛損失13500元,并另賠償原告公估費、施救費10675元,共計24175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404元,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負擔。此款已由原告預交,被告在履行義務時一并給付原告404元。
審判長:蔣召民
審判員:梁莉
審判員:李振芳
書記員:單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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