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鄭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唐山市。委托代理人:翟江妹,河北燕南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孫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唐山市。被告:裴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唐山市。被告:裴成堂,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唐山市。被告:張玉芹,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禾粕绞?。
鄭某某與孫某某、裴某、裴成堂、張玉芹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28日立案。原告鄭某某于2017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鄭某某撤訴。案件受理費1050元,減半收取計525元,由鄭某某負擔。
審判員 董玉新
書記員:陳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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