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郭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邯鄲冀南新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霞,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邯鄲冀南新區(qū)。系原告郭某女兒。
被告:王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邯鄲冀南新區(q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院生,河北中大同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受理原告郭某訴被告王某繼承糾紛一案中,原告郭某于2018年9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有權處分自己的訴訟權利。原告郭某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意思表示真實、自愿,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郭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100元,減半收取50元,由原告郭某負擔。
審判員 袁玉平
書記員: 劉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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