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陳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魏縣。
委托代理人:郭慶國,河北冀隆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姚某某,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魏縣。
原、被告為提供勞務(wù)者受傷害糾紛一案,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原告陳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自愿撤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yīng)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予原告陳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4447元減半收取即2223元,由原告陳某某負擔。
審判員 張雪娟
書記員: 史振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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