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wǎng)!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陳某某與陶某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7-29 塵埃 評論0

原告陳桂芳。
委托代理人王源,四川亞峰律師事務所律師,特別授權代理人。
被告陶霞。

原告陳桂芳訴被告陶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1年12月29日受理后,由代理審判員梁林軍擔任審判長,與人民陪審員楊遠如、王甫信組成合議庭,于2012年6月19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陳桂芳的委托代理人王源到庭參加訴訟,被告陶霞經(jīng)本院公告?zhèn)鲉緹o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現(xiàn)已依法缺席審理終結。
原告陳桂芳訴稱,2010年11月9日,被告陶霞駕駛電動自行車將原告陳桂芳撞傷,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被告陶霞負事故全部責任。因被告未及時對原告進行賠償,故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醫(yī)療費12786.39元、住院伙食補助費900元、護理費17051.72元、交通費5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殘疾賠償金10739.40元、鑒定費1500元,共計52977.51元。
被告陶霞未向本院提交書面的答辯意見,也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證據(jù)材料。
原告陳桂芳為證明其訴訟主張,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證據(jù)材料:1、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第140427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一份,以此證明被告陶霞駕駛電動自行車將原告陳桂芳撞傷,負事故全部責任;2、四川省骨科醫(yī)院《出院證明書》及門診病例各一份。

本院審查后認為,上述證據(jù)均系相關專業(yè)機構出具,具有客觀真實性,被告陶霞未到庭應訴,視為放棄質證權利,故本院采信上述證據(jù)。
經(jīng)審理查明:2010年11月9日,被告陶霞駕駛電動自行車由高新區(qū)大源南二街向大源南一街方向行駛,當行駛至大源南一街行經(jīng)人行橫道線時,與行人原告陳桂芳發(fā)生碰撞,造成原告陳桂芳受傷。該事故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被告陶霞在通過有交通標線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未避讓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原告陳桂芳于2010年11月9日被送至成都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就診,行X片檢查后轉入四川省骨科醫(yī)院住院治療。出院醫(yī)囑載明:1、避感冒,增強功能鍛煉;2、建議適當下床行功能鍛煉,必要時可行手術治療;3、定期??茝筒?,門診隨訪。原告陳桂芳出院后繼續(xù)門診治療,共花費醫(yī)療費13959.39元。
2011年4月12日,四川省人民醫(yī)院醫(yī)學司法鑒定所作出川省醫(yī)司鑒(2011)鑒字第035號《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陳桂芳車禍受傷致右肱骨近端骨折,右上肢喪失功能12%,評定為十級傷殘;車禍受傷致右股骨頸骨折,目前負重受限,評定為十級傷殘,原告陳桂芳支出鑒定費700元。2011年12月16日,成都蓉城司法鑒定中心作出成蓉鑒(2011)臨鑒字第998號《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陳桂芳于2010年11月9日所受的損傷,其護理時限為180日為宜,原告陳桂芳支出鑒定費800元。
本院認為,被告陶霞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通過有交通標線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未避讓行人,其行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唯一原因,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因電動自行車系非機動車,故原告陳桂芳的損失應由被告陶霞承擔。
現(xiàn)根據(jù)本院查明的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原告陳桂芳的損失費用認定如下:1、醫(yī)療費,原告陳桂芳住院和門診共花去醫(yī)療費13959.39元,但原告陳桂芳只請求了12786.39元,其余部分應視為原告自行放棄,本院支持12786.39元;2、住院伙食補助費,原告陳桂芳共住院45天,其請求按照每天20元計算,本院予以支持,共計900元;3、護理費,鑒定結論明確原告陳桂芳受傷后的護理時限為180日,故護理期限為180日,參照當?shù)刈o理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每天60元計算,共計10800元;4、交通費,結合原告陳桂芳的住院、復查情況、就醫(yī)地點等因素,酌情確定200元;5、精神損害撫慰金,結合陳桂芳的損傷情況,結合當?shù)氐纳钏剑们榇_定3500元;6、殘疾賠償金,原告陳桂芳系城鎮(zhèn)居民,在定殘時已年滿75周歲,故其殘疾賠償金按照四川省2011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99元計算5年,再乘以賠償系數(shù)12%,合計10739.40元;7、鑒定費1500元。以上合計40425.79元。
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陶霞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陳桂芳因交通事故產生的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鑒定費共計40425.79元;
二、駁回原告陳桂芳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21元,公告費260元,合計581元,由被告陶霞負擔(此款原告已預交,被告陶霞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陳桂芳支付)。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領取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梁林軍
人民陪審員 楊遠如
人民陪審員 王甫信

書記員: 程潔

評論

成為第一個評論者

發(fā)表評論

評論

你的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