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某
閆紅兵(湖北弘發(fā)律師事務所)
周開喜(湖北弘發(fā)律師事務所)
徐家耀
原告:陳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當陽市。
法定代理人:陳某,陳某某之父。
委托訴訟代理人:閆紅兵,湖北弘發(fā)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般授權代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周開喜,湖北弘發(fā)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般授權代理。
被告:徐家耀,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當陽市。
陳某某與徐家耀確認合同效力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2日立案。
陳某某于2017年5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陳某某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陳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200元,減半收取100元,由陳某某負擔。
本院認為,陳某某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陳某某撤訴。
案件受理費200元,減半收取100元,由陳某某負擔。
審判長:葉明浩
書記員:張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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