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陳超然,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河南省。
委托訴訟代理人:楊曄,上海景昊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顧君,上海景昊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金華強,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化學工業(yè)區(qū)。
被告:屠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化學工業(yè)區(qū)。
被告:余天順,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奉賢區(qū)。
原告陳超然訴被告金華強、屠某某、余天順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4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并明確不再繳納案件受理費。
本院認為,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原告的申請于法無悖,應予準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陳超然撤訴。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5,108元,減半收取計2,554元,由原告陳超然負擔(經(jīng)本院批準予以免交)。
審判員:程紀梅
書記員:胡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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