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中國檢察網網站訊:
日前,原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姚琳(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青海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琳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姚琳利用擔任西寧市委常委,西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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