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繼成
懷來縣西八里鎮(zhèn)西八里村村民委員會
李炎坤(河北博遠律師事務所)
原告韓繼成,男,農民。
被告懷來縣西八里鎮(zhèn)西八里村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高志杰,村民委員會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炎坤,河北博遠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韓繼成訴與被告懷來縣西八里鎮(zhèn)西八里村村民委員會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韓繼成、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李炎坤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本案中所爭議的房屋,系被告所有的自來水管道破裂,滲漏導致地面塌陷,從而導致墻面裂縫。被告對其所有的自來水管道維護不當,導致原告房屋損壞的后果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所以被告同意原告委托河北建筑工程司法鑒定中心對原告房屋損失進行鑒定,鑒定意見為該房屋修復及拆建費用合計預算為224942.13,本院予以支持。對被告所提供的2014年1月16日的《西八里村民代表大會會議記錄》與《西八里村水電規(guī)章制度》相關規(guī)定,缺乏法律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 ?、第一百零六條 ?、第一百一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第十五條 ?第六款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懷來縣西八里鎮(zhèn)西八里村村民委員會賠償原告韓繼成224942.13元,鑒定費10000元,共計234942.13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給付。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訴訟費9650元(未交納),由被告懷來縣西八里鎮(zhèn)西八里村民委員會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認為,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本案中所爭議的房屋,系被告所有的自來水管道破裂,滲漏導致地面塌陷,從而導致墻面裂縫。被告對其所有的自來水管道維護不當,導致原告房屋損壞的后果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所以被告同意原告委托河北建筑工程司法鑒定中心對原告房屋損失進行鑒定,鑒定意見為該房屋修復及拆建費用合計預算為224942.13,本院予以支持。對被告所提供的2014年1月16日的《西八里村民代表大會會議記錄》與《西八里村水電規(guī)章制度》相關規(guī)定,缺乏法律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 ?、第一百零六條 ?、第一百一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第十五條 ?第六款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懷來縣西八里鎮(zhèn)西八里村村民委員會賠償原告韓繼成224942.13元,鑒定費10000元,共計234942.13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給付。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訴訟費9650元(未交納),由被告懷來縣西八里鎮(zhèn)西八里村民委員會負擔。
審判長:葛華
審判員:朱祥
審判員:許慶武
書記員:童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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