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馬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高碑店市。
委托代理人郭永利,河北三興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趙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河北省定興縣。
案由:承攬合同糾紛
本院在審理原告馬某訴被告趙某某承攬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馬某于2016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原告馬某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有關(guān)規(guī)定,本院應予支持。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準予原告馬某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10元(已減半收?。稍骜R某負擔。
審 判 長 賈建東 人民陪審員 王 騰 人民陪審員 張 娜
書記員:劉素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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