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張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且具有積極賠償被害人家人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自首等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張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濟南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濟南市天橋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1年3月9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鄒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鑒于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具有自首情節(jié),系初犯、偶犯,已賠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鄒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日照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日照市東港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日照市東港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1年2月8日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王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賠償、取得諒解的量刑情節(jié),且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王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威海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榮成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榮成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11月10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高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其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犯罪情節(jié)輕微,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條的規(guī)定,決定對高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山東省濱州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博興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山東省博興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4月27日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陳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結果的發(fā)生,負事故主要責任,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認罪認罰、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并取得諒解的情節(jié)。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陳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泰安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山東省肥城市人民檢察院 2021年2月2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仝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情節(jié),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且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仝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鄆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鄆城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9月3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夏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jié),并已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同時無其他違法犯罪前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夏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jīng)Q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樂山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樂山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樂山市市中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0年6月19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郭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認罪態(tài)度較好,賠償了被害人近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且構成自首,系初犯、偶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郭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成武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17年7月19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吳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鑒于其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情節(jié),且自愿認罪認罰,已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jīng)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可以不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吳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鄆城縣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鄆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鄆城縣人民檢察院 2021年3月4日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宋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其具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jié),且本案系近親屬之間的過失犯罪,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犯罪情節(jié)較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可以免除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決定對被不起訴人宋某某作不起訴處理。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煙臺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棲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20年11月19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張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達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等法定和酌定從輕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張某某不起訴,并建議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并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淄博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淄博市淄川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20年2月21日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其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是自首,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其系初犯、偶犯,真誠悔罪,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獲得了被害人諒解,酌情可從輕處罰。綜上,張某某犯罪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之規(guī)定,依法可免予刑事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張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張某甲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但認罪態(tài)度較好,具有自首情節(jié),已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和解協(xié)議,獲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張某甲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煙臺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海陽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海陽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1月8日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王某甲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被不起訴人王某甲自愿認罪認罰,系初犯,具有自首情節(jié),積極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賠償協(xié)議,超額賠償,已履行完畢并取得諒解的量刑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二百九十條的規(guī)定,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決定對王某甲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煙臺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19年9月24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潘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且認罪認罰、簽署具結書,具有自首情節(jié),已全部賠付被害人家屬,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其認罪態(tài)度好,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被不起訴人潘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家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日照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五蓮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五蓮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6月5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宋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賠償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認罪認罰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可以免除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宋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煙臺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棲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棲霞市人民檢察院 2021年2月5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李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構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案發(fā)后自首,認罪態(tài)度好,社會危害性相對較輕,且已與被害人姜某某的直系親屬自愿達成了刑事和解并賠償?shù)轿?,獲得了被害人姜某某直系親屬的諒解,其本人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李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煙臺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彭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系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彭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 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鄆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鄆城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4月23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張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損失,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認罪認罰,真誠悔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決定對張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申訴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賀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具有自首情節(jié),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相關損失并取得諒解,犯罪情節(jié)輕微。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之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賀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煙臺市牟平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16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畢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構成交通肇事罪。事故發(fā)生后,畢某某因受傷住院治療,但其明知他人報警,并在醫(yī)院接受公安機關詢問,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害人韓某某系畢某某的妻子,其家庭親屬均對畢某某的行為表示諒解;其認罪悔罪,主觀惡性較少;其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以從輕處罰。被不起訴人畢某某犯罪情節(jié)輕微,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梁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系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且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梁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鄆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鄆城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9月3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張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認罪認罰,具有自首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張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萊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萊西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28日 _?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陳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認罪認罰、取得死者家屬諒解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陳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樂山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樂山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 樂山市市中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0年10月13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張某甲在本案中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的行為,但其行為并非導致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張某甲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威海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乳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 山東省乳山市人民檢察院 2021年1月13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石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系初犯的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石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鄄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鄄城縣人民檢察院 2021年1月25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何某甲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構成交通肇事罪。鑒于本案是過失犯罪,且案發(fā)后被不起訴人何某甲認罪態(tài)度較好,積極賠償被害人王某某近親屬經(jīng)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王某某近親屬的諒解,被害人王某某的近親屬請求司法機關對其從輕或免于刑事處罰。被不起訴人何某甲犯罪情節(jié)較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可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試行)》第四百零六條之規(guī)定,決定對何某甲作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菏澤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曹某人民檢察院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馬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但認罪態(tài)度較好,主動到案接受調查,已與被害人高某某直系親屬雙方自愿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并賠償?shù)轿?,獲得了被害人高某某直系親屬的諒解,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被不起訴人馬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煙臺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海陽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海陽市人民檢察院 _???????????????????????????????????2020年11月13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韓某某沒有犯罪事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韓某某不起訴。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棗莊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滕州市人民檢察院 2021年1月25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侯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系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侯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鄆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鄆城縣人民檢察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4月20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賈某某駕駛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犯罪情節(jié)輕微,決定對賈某某不起訴。 高密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13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郭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認罪態(tài)度較好,賠償了被害人近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且有投案情節(jié),系初犯、偶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郭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成武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18年9月27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肖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系自首,且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肖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鄆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鄆城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5月13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辛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且具有自首、積極賠償損失并取得諒解、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決定對辛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濰坊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濰坊市坊子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濰坊市坊子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0年3月4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王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系自首,平時表現(xiàn)良好,無違法犯罪前科,并自愿認罪認罰,且被害人陶某某系王某某的妻子,王某某同時作為被害人家屬也遭受了重大損失,王某某已賠償陶某某父母損失并取得其諒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王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濰坊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濰坊市寒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20年5月6日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鄒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其負事故主要責任,已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具有自首情節(jié),并自愿認罪認罰,犯罪情節(jié)輕微,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鄒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威海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威海市文某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20年8月5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吳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認罪認罰,具有自首情節(jié)并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吳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萊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萊西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12月28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祝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事實,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規(guī)定,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本案是過失犯罪,被不起訴人祝某某屬于初犯、偶犯,且案發(fā)后投案自首,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仝某某近親屬經(jīng)濟損失,取得被害人仝某某近親屬的諒解,被害人仝某某的近親屬請求司法機關對其從輕或免于刑事處罰。被不起訴人祝某某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可以依法從寬處理。被不起訴人祝某某投案自首,犯罪情節(jié)較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可以免除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車某某雖然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但系過失犯罪,無前科劣跡,且系自首,案發(fā)后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車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煙臺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煙臺市萊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煙臺市萊山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0年5月18日 _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周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鑒于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情節(jié),案發(fā)后與被害人親屬達成協(xié)議,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周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濟南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濟南市歷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濟南市歷城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0年8月5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郝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近親屬損失并取得諒解的情節(jié)。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郝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泰安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肥城市人民檢察院 _2021年1月25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張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結果的發(fā)生,負事故全部責任,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具有認罪認罰、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并取得諒解的情節(jié),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張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泰安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肥城市人民檢察院 2021年2月2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劉某甲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刑事和解、認罪認罰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二百九十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劉某甲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巨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 ??????????????????????????????????? ????????????????????????????????????巨某某人民檢察院 ?????????????????????????????????????2020年6月8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周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犯罪后主動投案,認罪態(tài)度較好,并積極賠償了被害人近親屬的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且屬初犯、偶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周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成武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17年3月27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劉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的法定情節(jié)和系初犯、偶犯、被害人諒解等酌定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于刑事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劉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棗莊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020年5月12日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王某甲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系被害人家屬并得到被害人其他家屬的諒解、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可以免除刑事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王某甲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的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日照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五蓮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五蓮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6月2日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安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具有自首、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并取得諒解的情節(ji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百九十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安某某不起訴。 無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款物。 淄博市臨淄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0年1月8日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孫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構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系自首,自愿認罪認罰,案發(fā)后與被害人積極和解并達成賠償協(xié)議,取得被害人諒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可以免除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孫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菏澤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鄆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鄆城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9月15日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許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結果的發(fā)生,負事故主要責任,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認罪認罰、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并取得諒解的情節(jié)。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許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近親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泰安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肥城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6月28日 _?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郝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駕駛車輛因而發(fā)生事故,致人一人死亡一人輕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符合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應依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被不起訴人郝某某犯罪以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可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認罪態(tài)度較好,有悔罪表現(xiàn),系初犯、偶犯,賠償受害人家屬損失,取得了受害人家屬諒解,自動認罪認罰,同意適用認罪認罰制度,可以從寬處理,且犯罪情節(jié)輕微,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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