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图片在线观看免费|99精国产麻豆久久婷婷|黄片毛片三级片在线观看|免费无码性爱短片|超碰惹怒人人操人人摸|日韩精品a毛片a免费视频|超碰男人无码色综合福利|91成人超碰乱精品|亚洲一二区视频亚洲狼人|我是成年人想看日本成人黄色A片

歡迎訪問中國律師網!

咨詢熱線 023-8825-6629

張某某與郭連義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公民的身體健康權和財產權應受法律保護。本案所涉交通事故事實清楚,獻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關于郭連義承擔該事故的全部責任的認定,符合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采信。但本案是由道路交通事故引發(fā)的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只是闡明當事人對于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應承擔何種行政責任,并不等同于確定當事人對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所應承擔何種賠償責任。被告郭連義是在駕駛電動三輪車載客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張明受傷,雖然郭連義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張明在明知電動三輪車載客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仍甘愿乘坐,其本身也存在著一定的過錯,應對自己的損害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對于張明所遭受的損失,本院酌定郭連義應賠償張明80%,張明自行負擔20%,即郭連義應賠償張明(76297.23元+4350元)×80%=64517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第二十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

閱讀更多...

田某某與胡金強、劉某某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被告因利用土地發(fā)生分岐后,本應以合理合法方式解決矛盾糾紛,但雙方卻以不合理方式,以致矛盾升級以致發(fā)生打架,對此雙方均有過錯,公安機關也對雙方進行了相應處罰。關于原被告對于民事賠償責任,根據公安機關對原被告行政處罰情況及原被告提交其他證據材料,本院認定于2014年5月23日發(fā)生糾紛情況,原告(反訴被告)田某某應負主要責任,被告(反訴原告)劉某某應負次要責任,本院酌定田某某承擔80%責任,劉某某承擔20%責任;對于2014年6月7日雙方發(fā)生糾紛,被告(反訴原告)劉某某應負主要責任,原告(反訴被告)田某某應負次要責任,本院酌定劉某某承擔80%責任,田某某承擔20 ...

閱讀更多...

河北圣天管件集團有限公司與大慶金某某石油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名譽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被告系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的供貨商,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產品時,應審慎的采購、選擇、檢驗合格的并經生產商授權確認的產品。其供貨產品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產品供應商名錄。因被告的過失過錯,其被列入不合格產品供應商名錄,亦造成原告因此被列入不合格產品生產商名錄的后果。顯然,原告在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管件生產銷售市場范圍的信譽、聲望受損。故,原告關于名譽權受到侵害的事實,應依法確認。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告并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所采購的不合格產品就是采購于原告,或者就是原告生產后授權他人銷售的,或者屬于原告授權他人生產的產品。故,被告的相關主張和抗辯,本院難于采信和支持?!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guī)定,法人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

閱讀更多...

劉某與王某某同居關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被告主張收到原告小禮禮金2000元、大禮禮金18000元,并提供鄰居李某的書面證人證言,原告主張被告收小禮禮金1000元、大禮禮金138000元,并申請媒人辛某出庭作證,相對于被告提供的書面證人證言,結合當地婚嫁習俗,原告提供的證據更具有真實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本案中,原被告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并且已經生育了子女,考慮禮金數額、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限等各方面因素,本院酌定被告王某某返還被告劉某禮金20000元。原告劉某主張冀J×××××哈佛轎車、創(chuàng)維電視機的所有權,但是在 ...

閱讀更多...

滄州英達通信有限公司與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河北有限公司滄州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英達公司提供的建設工程許可證能夠證實在規(guī)劃許可證范圍內,原告施工建設的通訊管道所有權屬于原告,根據《物權法》規(guī)定,原告對其建設的管道有權處分。”諸如以上被告與原告多份判決書中均顯示出原告對涉案管道具有所有權,本案原告所訴求的事實與其前幾次所訴訟的事由完全自相矛盾,對此被告方要求原告作出合法合理的解釋。對于被告方未經許可占用該管道,如原告在庭審時回答被告方問題時所說,難道被告方占用的是被告方自己的管道嗎?這種侵權行為侵犯的是哪種權利,原告明顯混淆了法律關系;對證據4真實性無異議,該庭審筆錄中所審理的法律關系系侵犯所有權的法律關系,原告在訴求及主張、質證、發(fā)表意見階段,從未提起該涉案管道系委托建設,而對于被告方主張,法院以及原告均未認可采納;對證據5無異議,恰恰與以上提出的四份判決中法院認定相印證,孟村環(huán)城通訊管道所有權人系原告。原告提交的規(guī)劃許可證批復的規(guī)模共計17870米,這與原告訴求的25224.43米是不相符的;對證據6真實性 ...

閱讀更多...

丁某與薛某某返還原物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丁某與薛某某返還原物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閱讀更多...

李某、李某某等與李某杰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將承包地與被告李某杰的土地互換,簽訂了《互換土地協(xié)議書》,并且本村村民委員會的蓋章同意該互換協(xié)議,原告耕種所換土地十余年,該協(xié)議是雙方當事人真實自愿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確認。原告主張互換土地時被告并沒有處分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本案互換土地后,被告于2008年取得了土地處分的權利,在被告李某杰與李連玉兩次訴訟判決中,均予以確認,故原告該主張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原告主張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但并沒有證據證明系由被告違約或過錯行為造成的,原告無證據證明本案存在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

閱讀更多...

趙某與張某1、張某2物權保護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趙某主張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糾紛,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yè)等農業(yè)生產。原告主張與被告達成了承包土地互換耕種合同,且已經履行,原告已經達到換地做墳地的合同目的。土地互換合同成立并生效,對此,被告并不持有異議,但被告對收到的徐市洼子的土地存在有易澇及不易耕種等缺陷存有異議。訂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后,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自愿采用轉包、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協(xié)商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后,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涉案承包土地的發(fā)包方東河村民委員會于2015年6月9日對原被告互換地塊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屆滿(至2015年6月16日)后應視為原被告雙方之間的互換地塊合同已經成立并依法備案。對此,土地的發(fā)包方東河村民委員會在2018年3月3日出具書面證明,確認“徐市洼子的地已確權到張某2名下”。據此,原被告土地互換應視為履行了備案 ...

閱讀更多...

王福興與楊衛(wèi)某物權保護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本案案由應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侵權糾紛。被告楊衛(wèi)某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將原告在承包地上種植的玉米收割并變賣,系侵權行為,應停止侵害,因侵權行為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孟村縣價格認證中心作出的孟價認(2017)045號價格認定結論書的損失標準即9859元,被告應賠償原告的損失為9859元。原告主張的交通費2000元系向公安機關報案所支付,要求由被告負擔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第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楊衛(wèi)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因侵權給原告王福興造成的損失9859元;二、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50元 ...

閱讀更多...

馬某與張某、卞某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馬某與被告張某之間買賣合同,并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合法有效。經對賬后,被告對自己所欠貨款予以確認,并為原告出具105000元的欠條。本院對原告提交的相關證據審查后,予以采信。故對原告主張的事實,本院予以確認。合同應該全面履行,債務應該及時償還。原告主張由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自結算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給付之日止。被告張某、卞某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對共同生活經營所欠的債務,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該共同償還。債權人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離婚后的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xié)議可向另一方主張追償。被告張某經本院合法傳喚,不到庭參加訴訟,應視為對自己訴訟權利和抗辯權利的放棄 ...

閱讀更多...

李某1、李某2等與李某3繼承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fā)包。即村集體的土地由本村村民委員會統(tǒng)一發(fā)包。人民法院不宜在不顧及作為所有權人的發(fā)包方的權利及行政機關對農村承包合同的行政管理權的情況下,徑直行使審判權,處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分割糾紛,以避免審判權與行政權的沖突。承包方部分家庭成員死亡,其家庭成員生前的承包土地份額由誰承包耕種,本院認為應由相關組織或有權單位作出認定,依法不屬于本院受案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屬于個人財產,故不發(fā)生繼承問題。本案涉案遺囑非本人書寫,而由兩見證人簽名,故非自書遺囑,而是代書遺囑。在該份代書遺囑上,有遺囑人、見證人各自簽名并按手印,并注明了年月日。在法庭審理過程中 ...

閱讀更多...

曹某某與王某某、王某某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曹某某與王某某于2001年6月26日登記結婚,構成了合法的夫妻關系,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非依法律規(guī)定和雙方特別約定,夫或妻一方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王某某于2010年1月25日注冊成立河北雙鼎高壓管件有限公司,并擁有該公司30%的股份,系王某某在與曹某某的婚續(xù)期間取得,故曹某某對河北雙鼎高壓管件有限公司的股份享有共同共有權。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平等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本案王某某轉出河北雙鼎高壓管件有限公司股份應視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王某某未與曹某某平等協(xié)商并取得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擅自處分共有的重大財產(即公司股份),其做法是欠妥的,亦是引發(fā)本案訟爭的原因;共同共有關系存續(xù)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故王某某擅自轉讓公司股份后曹某某不予追認,其處分行為構成了無權處分,在合理性和合法性方面存有明顯的瑕疵。王某某作為河北雙鼎高壓管件有限公司股份的受讓人,與王某某系親叔侄關系,知曉曹某某與王某某的夫妻關系,形成轉讓合同前不告知曹某某或征求其意見,且雙方簽訂以285萬元債權抵頂股權簽訂轉讓協(xié)議 ...

閱讀更多...

孟某回族自治縣華某法蘭管件廠與丁某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被告之間存在多次口頭買賣合同關系,雙方并無實質性的爭議。故,對該基本事實,本院予以確認。合同應當全面履行,債務應當及時清償。原告提交的《欠據》證明,被告在買賣貨物的同時未能支付合同貨款,原告同意其在相應的《欠據》上簽字確認。該《欠據》,證明了被告欠原告該筆合同貨款未償還的客觀事實,也證明了原告享有了可隨時向被告主張追要貨款的民事權利。原告主張被告尚欠原告貨款11694元,原告有責任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據予以證明。原告提交被告簽字確認的《欠據》兩張,分別是2013年4月11日和2013年4月24日,作為支持己方的主要證據。質證時,被告稱已不欠原告貨款,對“2013年4月24日 ...

閱讀更多...

張某1與張某2、許某繼承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1997年4月6日由原被告及其父張曉村、原被告的弟弟張軍,在中間人張校樓、張金山、張青海、村委會人員劉炳財、劉炳增、劉松科、呂中義的見證下,自愿在分家協(xié)議上簽字,證明對分家協(xié)議的認可。在該分家協(xié)議中,各方已經對房子和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做出了明確約定,王秀英的耕地由被告張某2耕種,在負擔公糧和相關費用的同時,也享有相關的利益。因此,原告張某1分割土地補償款的要求顯然違背了“三人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更改和反悔,空口無憑、立字為據”的分家協(xié)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張某1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73元 ...

閱讀更多...

王某某、韓某某等與李某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條規(guī)定:“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原、被告簽訂的土地轉讓協(xié)議雖然是雙方自愿簽訂的,但是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屬于無效合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被告李某與原告王某某、王飛簽訂土地轉讓協(xié)議的行為,未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對轉讓土地的用途未作說明,且約定涉訟土地使用權永久性轉讓給被告李某,因此,涉訟土地轉讓協(xié)議無效。原告請求確認土地轉讓協(xié)議,理由充分,應予支持。被告李某認為涉訟土地轉讓協(xié)議有效 ...

閱讀更多...

楊某某與孫某某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公民的人身權受法律保護,任何故意或過失侵害公民人身權的行為,其行為人都應承擔賠償等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營養(yǎng)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因原告未提供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需加強營養(yǎng)的證明,故原告主張的營養(yǎng)費本院不予支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條規(guī)定: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孫某某將原告楊某某打傷的行為是對原告人身權利的一種侵犯,其犯罪行為已經本院依法判處,故被告依法應賠償原告因受傷產生的物質損失,原告主張的精神撫慰金因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另外,被告庭后提出對原告合理醫(yī)療期限、與外傷相關合理的用藥情況審核進行鑒定的申請,經本院按程序委托,天津明正司法鑒定中心、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上海旭正醫(yī)學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鑒定所分別以不具備鑒定資質、超出鑒定業(yè)務范圍、不具備司法精神病鑒定資質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

閱讀更多...

毛某某與王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被告買賣合同關系,由被告書寫欠據所證實,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依法成立有效,原被告應按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還款義務。被告書寫欠據,能證明被告欠原告貨款52000元,原告要求被告償還該貨款,應予支持。因被告書寫欠據未約定利息,應自原告起訴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百六十一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王某某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毛某某貨款52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1月3日至履行完畢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的義務,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用550元,由被告王某某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或直接向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

閱讀更多...

李某某與韓某某物權保護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痹胬钅衬吵钟忻洗寤刈遄灾慰h人民政府頒發(fā)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即享有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被告雖主張“窯上”承包地系村委會因占用被告的承包地而另補給被告耕種的,但其未向本院提供村委會關于補地的任何證據,證人證言不能充分反駁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頒發(fā)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且原告一直領取該承包地的糧食直補款,因此,被告的抗辯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被告韓某某應予返還原告承包地,并確定由被告韓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90日內返還原告李某某訴爭“窯上”7畝土地的經營管理權。對于原告向被告主張的占用損失,因原告未提供證明損失數額的證據,因此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

閱讀更多...

李全興、韓建成等與劉某某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二原告給被告打工,被告欠原告李全興工資11000元、欠韓建成工資5000元,由被告書寫欠條、馬振證明及二原告自認被告還款數額所證實,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本院予以確認,被告應償還該欠款。因被告書寫欠據未約定利息,應自原告起訴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某某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李全興工資11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7月1日至本判決確定給付工資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二、被告劉某某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韓建成工資5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7月1日至本判決確定給付工資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5元 ...

閱讀更多...

滿某某與瑞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就本訴部分,首先,通過原告提交的證據可以證實本案中郭向飛的身份系瑞華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管理人員,原告有充分理由相信郭向飛的行為系代表瑞華公司的職務行為。雖然被告否認郭向飛是瑞華公司工作人員,是掛靠瑞華公司買保險的,但未提交證據予以證明,也與第三人郭向飛庭審中自認系瑞華公司為開拓北方市場的負責人相矛盾,故對被告瑞華公司的辯駁,本院不予采信。故本院認定郭向飛代表被告瑞華公司與滿某某簽署的還款協(xié)議的行為系履行授權行為,對瑞華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訂立合同,但從雙方從事的民事行為能夠推定雙方有訂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之規(guī)定,被告瑞華公司與原告滿某某之間雖然無書面合同,但滿某某提交由郭向飛雇傭的工地工作人員簽字確認的收貨憑證及對賬單能夠證明滿某某實際向瑞華公司履行了供應鋼管的義務,瑞華公司接收 ...

閱讀更多...

于某某與肖某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故意或過失侵害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的行為,其行為人都應承擔賠償等民事責任。此次事故經孟村××自治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認定,被告肖某某無證駕駛無牌照三輪汽車,未按規(guī)定超車,事故發(fā)生后未保護現場,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于某某無責任。該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專業(yè)的事故處理人員經過現場勘查、調查了解等法定程序后進行綜合研究、分析后作出的,具有客觀性、真實性、合法性,本院予以采信,并確定被告對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100%的賠償責任。庭審中被告肖某某雖對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作出抗辯,但其在收到該事故認定書后,并未于法定期限內向滄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故本院對其抗辯不予支持。被告肖某某依法應賠償原告于某某各項損失合計20190.43元(3939.43元 ...

閱讀更多...

楊淑華與孫某某物權保護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本案原告提交的承包合同及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能夠證明承包合同有效,原告對果園范圍內的土地享有承包權,被告提交的交款收據能夠證明被告已向村委會交納了宅基使用費,但未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原告主張被告在其果園范圍內墊土,被告主張系在其宅基地上墊土,與果園無關,故本案爭執(zhí)焦點為被告墊土的訴爭土地位置是否在原告承包的果園范圍內。經審查原被告提交的證據,果園承包合同中系當時村委會負責人王文禮代表村委會所簽,被告交款收所中收款人系當時村委會負責人李國德,在承包合同未注明果園四至的情況下,王文禮、李國德的證言對本案的認定至關重要,該二人在(2010)孟民初字第733號案件中證明了果園的四至,為慎重起見,本院庭后對該二人進行了調查,二人均認可其在(2010)孟民初字第733號案件中證言屬實,并明確訴爭土地在原告果園承包范圍內。綜上,原告對果園的承包權經過訴訟已確認有效,王文禮、李國德亦證明訴稱土地在原告承包果園范圍內,故原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原貌的求予以支持 ...

閱讀更多...

孟某回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與孟某回族自治縣昌東中頻彎管廠、劉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孟某縣昌東彎管廠借款合同關系及與被告冠宇管件廠、李青秀、劉學偉擔保合同關系,由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相關協(xié)議所證實,且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依法成立有效。原告提交2015年催款通知書,有被告孟某縣昌東彎管廠蓋章及劉某某印章,本案并未超過訴訟時效。關于原告提交向擔保人催款通知書,只有劉學偉簽字通知書,但原告與劉學偉、李青秀并未約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間應視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后6個月,因此對李青秀、劉學偉已過保證期間。原告與被告冠宇管件廠約定了保證期限至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原告于2017年4月25日送達催款通知書,劉學偉作為該廠經營人楊艷萍丈夫簽字,未過保證期間,故被告冠宇管件廠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原告提交證據能證明借款數額及所欠利息,本院予以支持。本案已判決被告孟某回族自治縣昌東中頻彎管廠、被告孟某回族自治縣冠宇中頻高壓管件廠承擔責任,而且兩管件廠經營者因此承擔無限償還責任,被告劉某某、楊艷萍分別作為兩管廠負責人 ...

閱讀更多...

胡某某與丁某某、李某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被告因建房發(fā)生毆斗,孟村回族自治縣公安局對二被告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可以確認原告?zhèn)橄刀桓嬖斐?,對原告的損失二被告應予以賠償。被告認為原告毆斗后未檢查出骨折,對鑒定意見不認可,本院向鑒定機關核實,滄州市法醫(yī)鑒定中心作出說明,而且被告未提交足以反駁的證據,故對滄州市法醫(yī)鑒定中心關于原告誤工期、營養(yǎng)期、護理期限予以采信。因此次糾紛,被告丁某某亦受傷住院,并起訴胡某某、劉秀華、胡新來、丁云靜要求賠償,本院作出的(2017)冀0930民初381號民事判決書已發(fā)生法律效力,胡某某、劉秀華、胡新來、丁云靜對丁某某的損失全部賠償,基于該判決,根據公平原則,故本案二被告對原告胡某某的損失亦應全部賠償。據此,依照 ...

閱讀更多...

曹某某與韓某某、張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提供欠條和賣車協(xié)議可以證實被告買原告車后,到2015年2月18日共給付原告車款55000元,尚欠原告75000元的事實,被告韓某某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還款義務。被告張某某與被告韓某某系夫妻關系,根據法律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且經本院合法傳喚二被告均未到庭參加訴訟,也未提交書面答辯意見,未向本院提供任何反駁性證據,故視為其對訴訟權利義務的放棄,應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本院認定二被告應依法償還欠原告的車款75000元。因2015年2月18日雙方對欠款數額進行再次約定時未約定還款期限,故對原告主張的利息本院確定自原告向本院提出主張之日即2016年4月20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

閱讀更多...

滄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某支行與劉麗娟、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與李某某借款合同關系、與被告李某、王貴娥擔保合同關系,由原告提交借款合同兩份、最高額抵押擔保借款合同兩份等證據所證實,被告均未提出異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依法成立有效。因借款人李某某意外死亡,被告劉麗娟作為李某某妻子,其亦在同意借款聲明中簽字,本案債務應為家庭夫妻共同債務,被告劉麗娟應承擔還款責任。其他七被告雖主張不繼承李某某遺產,因對李某某遺產尚未分割,且也涉及未成年人的利益,是否繼承遺產仍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故七被告仍應在繼承遺產范圍內承擔連帶還款清償責任。被告李某、王貴娥系本案借款擔保人,二人還應在擔保財產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原告提交證據能證明李某某借款300萬元,原告要求被告償還,應予支持。按照原告與李某某借款合同約定,至2017年8月25日利息為171535元,因原告已扣劃李某某帳戶存款償還利息15910.33元 ...

閱讀更多...

馬某與王某、王某1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被告王某將原告馬某推倒致傷的行為侵犯了原告馬某的身體權,但由于被告王某系未成年人,侵權的責任應由其監(jiān)護人承擔,被告王某父母離異,其隨其父王某1共同生活,被告王某1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告吳某雖未與被告王某共同生活,但其仍負有賠償責任。根據本案實際,參照相關法規(guī)計算,本院認定原告馬某傷后的經濟損失為醫(yī)療費23472.58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600元(16X100元/天)、營養(yǎng)費1500元(75X20元/天)、護理費4915元(住院期間護理費用為56987/365*16=2498.06元,出院期間護理費用為11919/365*74=2416.45元 ...

閱讀更多...

丁某某與胡某某、劉某某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公民的人身權受法律保護,任何故意或過失侵害公民人身權的行為,其行為人都應承擔賠償等民事責任。原告向本院提供了孟村縣公安局對四被告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法醫(y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及原告的住院病例、診斷證明、住院收費票據可以證實四被告將其打致輕微傷的事實,四被告將原告打傷的行為是對原告人身權利的一種侵犯,故四被告依法應賠償原告因受傷產生的各項損失。原、被告其余主張,因未提供相應證據,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綜上所述,四被告應賠償原告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司法鑒定費合計16932.91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三條 ...

閱讀更多...

李某某與滿振起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被告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提交任何書面答辯意見,應視為對其抗辯等訴訟權利的放棄,依法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公民的人身健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故意或過失侵害公民人身權的行為,其行為人都應承擔賠償等民事責任。被告在承攬原告收割服務的過程,不慎將原告致傷,在其自身的技術、安全注意義務等因素方面存在疏忽大意,其主觀上存在過錯,且與被告的傷害存在因果關系,故對原告造成的傷害應負賠償責任;考量原告在選任收割方及自身安全注意義務等方面也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過失,故應適當自己承擔一部分損失,本院酌情確定20%為宜,即被告應賠償原告總損失的80%。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第一百零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 ...

閱讀更多...

辛某某與常某、王某婚約財產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根據孟村縣當地的風俗習慣,男女雙方在結婚前,由男方向女方過彩禮,通常女方會留下部分彩禮款購置陪嫁物品,然后退回一部分給男方。庭審中,被告常某雖然不認可收到原告的禮金,但認可已購置了部分陪嫁物品,且對主審人的發(fā)問回答含糊不清、刻意避諱,本院認為婚約雙方以訂立婚約為前提,給付彩禮款、購買陪嫁物品的行為與當地的風俗習慣相符。三證人出庭也證明被告常某實收原告禮金40000元,三證人雖系原告方親屬,但根據風俗訂婚下聘禮由親屬參與實屬常理,證人證言仍有一定證明效力,因此本院對被告常某未收到原告40000元禮金的辯駁不予支持。綜合考慮雙方均有義務承擔因解除婚約而造成的必然損失,因此本院酌情確定由被告常某返還原告禮金32000元。原告贈與被告常某的戒指,因屬雙方交往過程中單方贈與行為,故本院對原告要求返還戒指的主張不予支持。被告王某在原告與被告常某之間起婚姻介紹作用,原告認可系通過媒人王某給被告常某下彩禮,可見訂婚儀式實際接受彩禮方不應是媒人王某,原告如認為被告王某隱匿錢款,應以不當得利之由另行起訴,本案中原告對被告王某的訴訟主張本院不予支持 ...

閱讀更多...

孟某回族自治縣明某管件廠與劉某某、段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提起買賣合同之訴的主要證據是24張《圣天集團對焊銷貨清單》,但該清單并不能夠足以確認原被告之間存在對焊彎頭買賣合同關系,也不能確認被告尚欠原告清單中記載貨款的事實?!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主張法律關系存在的當事人,應當對產生該法律關系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對原告基于該證據所提支付貨款的訴求,被告不予認可,原告應進一步完成對產生該法律關系的基本事實的證明責任。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采取要約、承諾的方式。被告劉某某以河北鵬鑫管道裝備集團有限公司業(yè)務員的名義與其他石化、電力等客戶訂立大型對焊彎頭的買賣合同,對擬采購管件的材質、規(guī)格、技術要求、驗收方式、數量等應有明確要求,對貨款給付方式 ...

閱讀更多...

劉某、施某某等與郭某某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劉娟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對該九套房屋享有所有權,不能阻卻對本案訴爭房屋的執(zhí)行,原告提出的執(zhí)行異議請求不能成立。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00元,由原告劉娟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此頁無正文) 審判員  尹明月 書記員:張燁

閱讀更多...

張某某與榮某某委托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之子張祖超因涉嫌強奸罪被孟村縣公安局上網通緝,委托被告榮某某“找關系”處理,雙方的委托合同系追求不正當利益,違反了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委托合同應認定為無效。被告榮某某因該無效合同從原告處取得的7.5萬元,應當予以返還。被告榮某某抗辯稱已與原告達成協(xié)議應返還原告6萬元,已返還2.5萬元,再給付原告3.5萬元,并提交證明一份。因證明上無原告簽字且原告不予認可,在場證人高某對該證明也予以否認,對該抗辯本院不予采信。原告因資金被占用而遭受利息損失,因雙方均有過錯,本院不予支持。綜上,原告張某某合法有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

閱讀更多...

王某某與徐某某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被告對原告系在給被告開收割機過程中受傷的事實均無異議,雖被告主張原告沒有資質,當時是想雇用原告的父親,但實際提供勞務的是原告,被告也未明確表示不接受原告的勞務,故本院認為原被告形成事實勞務關系,原告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應由接受勞務的被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原告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系因其在未將收割機停止工作的情況下,進行維修,原告自身存在重大過失,原告應對其過失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綜上,本院確定原告的損失由被告承擔70%的責任,原告自行承擔30%的責任。原告住院共花醫(yī)藥費8023.24元,扣除農村合作醫(yī)療保險賠付的醫(yī)藥費1500元,剩余6523.24元。原告住院伙食補助費本院認定為800元,營養(yǎng)費參照司法鑒定意見本院確定為2250元(75天*30元),誤工費因原告未提供證明固定收入的證據,故本院依法參照《河北省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

閱讀更多...

馬某與劉某某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被告劉某某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提交任何書面答辯意見,應視為對其抗辯等訴訟權利的放棄,依法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原告提供的證據可以證實被告至2016年3月17日拖欠原告工資款25300元的事實,原告自認被告已償還10000元,本院予以支持,故被告依法應償還剩余工資款15300元,并自起訴之日即2016年5月27日起至本判決確定給付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第一百零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劉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償還原告馬某工資款15300元,并自2016年5月27日起至本判決確定給付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的義務,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用5元,由被告劉某某承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或直接向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閱讀更多...

馬某某與孟某縣孟某鎮(zhèn)丁莊某村民委員會物權保護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本案原告主張自1995年知道土地被賣后就一直找丁莊某村委會及鎮(zhèn)政府,至起訴之日已超過20年,故原告訴求本院不予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馬某某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0元,由原告承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龐國釗 書記員:畢翠云

閱讀更多...

劉少林與劉某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系同村居住,應互諒互讓,通過協(xié)商或其他正當途徑妥善地解決雙方的矛盾,但雙方卻因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實屬不該。本案中,公安機關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對被告的行政處罰,足以認定原、被告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過程中,被告毆打原告的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第一款 ?規(guī)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二十六條 ?規(guī)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可見,對于一般的侵權行為,實行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說侵權行為人對因自己行為上存在過錯,導致他人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其應承擔賠償責任 ...

閱讀更多...

楊某某訴從某某、楊某某買賣合同糾紛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被告從某某對原告提供的欠條的真實性未提出異議,認可是其本人所寫,只是主張將30000元款于2012年下半年還給了原告的合伙人,但被告對其辯駁未提供證據證明,因此本院對被告的辯駁不予支持,被告從某某應按欠條的約定償還原告砣子款30000元。因二被告系夫妻關系,該筆欠款系二被告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債務,被告楊某某也未提供證明被告從某某與原告約定系被告從某某個人債務的證據,故應由夫妻共同償還,被告楊某某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其對抗辯、質證等訴訟權利的放棄,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故被告楊某某應與被告從某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對于原告主張的逾期付款利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第四款 ?之規(guī)定,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自原告主張之日即2015年3月17日(原告向本院起訴之日)計算至本判決確定給付貨款日止。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 ...

閱讀更多...

原告尹某升訴被告韓某某、韓某某買賣合同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義務。被告韓某某給原告打下欠條證明,故應認定尹某某與被告韓某某債權債務關系明確,被告韓某某依法應履行償還義務。原告尹某某主張被告韓某某、韓某某系合伙關系,但提供證據不能足以證明二被告合伙關系存在,且被告韓某某給原告尹某某打下151914元欠條,還款時由原告尹某某給被告韓某某打下50000元收到條,故原告尹某某所訴拖欠貨款應由被告韓某某承擔。原告訴稱2011年7月14日、7月15日兩份購貨收據中,358*30片*103元貨款3090元,358*34片*103元貨款3502元,合計6592元,被告要求退貨,所以沒有計入欠款證明金額內,因欠款證明在2012年1月26日在后,退貨購貨收據在先,故原告訴求6592元不予支持。被告韓某某主張已給付原告兩個50000元,一是被告韓某某給付50000元,并由原告尹某某打下收條 ...

閱讀更多...

岳某與王某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在被告經營的理發(fā)店打工,被告為了留住原告,于2010年3月1日簽訂員工入股協(xié)議,該協(xié)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為有效協(xié)議,本院予以確認。協(xié)議簽訂后原告按協(xié)議履行了義務,協(xié)議期滿后按協(xié)議要求退還股金,被告應予返還。被告提出原告中途退出,稱與原告是合伙關系,要求按賬目審核虧盈共擔,沒有證據證明,故被告的反訴請求證據不足,本院不予采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條 ?、第六條 ?、第八條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二條 ?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一、限判決生效十日內被告王某返還原告岳某入股股金12000元。二、駁回被告王某的反訴請求。案件受理費175元 ...

閱讀更多...

付某某與泊頭市諾信職業(yè)培訓學校勞動爭議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北京盛唐司法鑒定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機構以及鑒定人員具有鑒定資格,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方法科學,對該鑒定意見本院予以采信。在現有的證據下,原告付某某與案外人泊頭市諾信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之間存在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關系;有鑒于我國不存在勞動者同時和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存在全日制用工勞動關系的現狀,原告又無其他更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在2015年4月23日之前與本案被告泊頭市諾信職業(yè)培訓學校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因此,原告付某某與被告泊頭市諾信職業(yè)培訓學校之間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綜上所述,原告針對本案被告泊頭市諾信職業(yè)培訓學校主張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付某某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0.0元,鑒定費3300元由被告付某某承擔。如不服本判決 ...

閱讀更多...

宮某某與秦某中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在被告被強制執(zhí)行的其他案件中,原告為被告擔保,通過原告為被告交納了執(zhí)行款4萬元,對此原、被告均無異議。該4萬元款項中包括3萬元銀行承兌匯票和1萬元現金,被告主張該4萬元系被告首先交與原告手中,再由原告交到法院執(zhí)行庭,但被告對自己的主張沒有提交充分證據予以證實,且原告對此不予認可。在實際操作中銀行承兌匯票有時沒有背書就轉讓給下家,被告將承兌匯票交與原告,按照規(guī)定或者交易習慣,被告應當讓原告出具收據,說明該承兌匯票交與原告的用途,而被告對此不能提交證據。因原、被告之間尚有其他經濟往來及糾紛,原告持有被告交付的承兌匯票有其合理性。另,被告提交的還款協(xié)議顯示的標的額為5萬元,與本案起訴的標的4萬元不一致,該還款協(xié)議與本案不具關聯(lián)性。因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原告主張被告同意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逾期貸款利率的1.3倍計算利息沒有提交證據,不予支持。綜上所述,依照 ...

閱讀更多...

泊頭市瑞泰壓鑄件有限公司與滄州佰益鑄業(yè)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被告滄州佰益鑄業(yè)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視為放棄舉證、質證及抗辯的權利。結合原告提交證據,本院對原告陳述的事實予以采信、確認。被告應當及時給付原告所欠鑄件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一百一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滄州佰益鑄業(yè)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五日內給付原告泊頭市瑞泰壓鑄件有限公司鑄件款40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5月25日始至實際給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逾期借款利率標準計算)。如果未按照本判決規(guī)定的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計400.0元,由被告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

閱讀更多...

泊頭市樹軍建材租賃站與四川省儀某永春勞務開發(fā)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起訴被告拖欠租賃費,被告沒有提交答辯,也沒有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訴訟權利,應承擔相應法律后果。原告主張被告給付租賃費以及返還未退租賃物有租賃合同、結算單、租賃費明細、貨物租費結算簽認單予以證實,租賃費應予給付,未退租賃物應予返還,租金按合同約定計算至返還之日,租賃物沒有約定賠償價格,應按原物返還。延期付款違約金,因結算單沒有約定,不予支持,被告應承擔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應從起訴之日按人民銀行借款利率計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解除原被告租賃合同 ...

閱讀更多...

張某與陳某某、商某某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被告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答辯及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對自己訴訟權利的放棄,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二被告書寫的欠款證明,對施工工地、欠款數額及緣由予以確認,欠款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原告的訴求本院予以支持。因未約定利息,故原告要求被告給付利息的訴求應從起訴之日起開始計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被告給付原告欠款3612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4月12日始至判決生效之日止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計算)。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703元由被告承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 ...

閱讀更多...

河北邢臺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泊頭市前馮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不當得利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本案被告系合法取得涉案票據,依法享有票據權利,即付款請求權,被告依據票據法的規(guī)定取得票據款,屬合法取得,不構成不當得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七十條規(guī)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后付款的,應當自行承擔責任。參照此規(guī)定,原告人員工作失誤的民事責任應由原告自行承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七十條相關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150元,由原告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宋學亮 ...

閱讀更多...

泊頭市天源焦爐專用設備制造有限公司與李某勞動爭議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被告李某自2007年8月入職原告公司工作,期間雙方一直未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書。2013年8月9日本案中的第三人公司成立后,被告一直是受其公司的直接領導,并在其公司領取勞動報酬。2013年10月6日根據公司的安排,被告受公司法人代表多建華的指派,到其公司承包工程的北京市南水北調南干渠第十二標段項目部工作,10月29日被告在工作中從高空摔下受傷。上述事實雙方均無異議,本院依法予以確認。由于原告天源焦爐設備制造公司與第三人天源器材租賃公司現為兩個獨立的法人企業(yè),且對外均獨立行使和承擔民事責任。被告本人是在第三人處工作期間因工而致傷,雖然雙方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關系,但雙方早在事實上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另第三人公司依法成立后,雖然原告方沒有明確被告為第三人公司的員工,但根據被告實際工作情況,一直是接受該公司的領導,并由其公司安排接受工作任務,早已在事實上成為該公司的一名員工。綜上依法確認被告本人與第三人公司存在著勞動合同關系。被告堅持認為原告屬典型的“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其目的是逃避責任的辯解意見,缺乏事實依據,其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納 ...

閱讀更多...

楊某某與南通華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南通華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綠地世紀城國際花都項目部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項目部訂立的《物資租賃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應予認定。原告提交的提貨單22份,均有合同約定的提貨經手人楊海龍簽字,足以證明原告履行了合同義務,2013年11月24日結算單,有楊海龍簽字,證明被告項目部欠租金252645元,被告拖欠租金違反了合同約定的義務,構成了違約,原告主張解除合同,應予支持;被告提交的結算清單,租金計算至2014年2月18日(起訴時間)為278102.4元,計算正確,應予支持?!段镔Y租賃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欠款金額的日3%過高,應予調整為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違約金,按未退還租賃物清單退還租賃物,如不能退還,應按合同約定的賠償價格賠償原告損失 ...

閱讀更多...

劉某與馬某某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原告劉某之母與被告馬某某就馬某某傷害劉某達成的賠償協(xié)議,原告劉某予以認可,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本院予以采信,被告馬某某應按該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及數額賠償原告。綜上所述,原告起訴要求被告給付2018年12月31日以前應當再次給付原告的1萬元及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馬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給付原告劉某賠償款1萬元及利息(利息按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從2019年1月1日計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25元,由被告馬某某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

閱讀更多...

馮某某與李某中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021-06-09 塵埃 評論 0

本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原、被告經過平等協(xié)商轉包土地,是為了便于耕種,協(xié)議未違反法律規(guī)定,應當有效。但被告未經原告允許在部分爭議耕地上墊土,改變土地農業(yè)用途?!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平等協(xié)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讓方須有農業(yè)經營能力;(五)在同等條件下 ...

閱讀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