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認為,鐘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情節(jié)且認某某,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鐘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nèi)向本院申訴。 ? 景寧畬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6月4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楊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具有自首情節(jié),并自愿認罪認罰,且已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楊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nèi)向本院申訴。 被害人家屬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以內(nèi)向麗水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龍泉市人民法院起訴。 ? ????????????????????????????????龍泉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16日?????????????????????????????????????????????????????????
閱讀更多...本院認為,被不起訴人喬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第一,被不起訴人喬某某系過失犯罪,具有自首情節(ji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二,被害人周某某的家屬已經(jīng)對喬某某表示諒解,并表示不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喬某某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喬某某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nèi)向本院申訴。 象山縣人民檢察院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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