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0
塵埃
本院認為,被告人朱某某未經批準,擅自經營國家有關部門禁止不銹鋼合金的鑄造,并使用國家禁止使用和淘汰的中頻爐,?生產并銷售不銹鋼合金數量較多,且屬于國家禁止經營的項目,其行為違反了有關規(guī)范市場主體活動的法律、法規(guī),甚至因此擾亂了市場秩序,但是與國家特許經營制度無關,只能追究其相應的行政責任,而不能以非法經營罪論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朱某某不起訴。?
靖遠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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